金川区商标申请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金昌恒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1 08:03:56
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方法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概念专利申请文件是个人或单位为申请取得专利权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种专利须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三、专利申请文件的主要特点
1.新颖性
专利申请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是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属于国内外首创的。
2.实用性
专利申请文件对发明创造的阐述很具体、可靠,能够制造或使用,对制定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方案有重要参考价值。
3.时间性
专利申请要抢时间,专利文献公布也有时间规定。专利说明书要以最快速度公布于众。
4.规范性
专利申请文件基本上都按照国际统一的格式和体裁,著录有统一的识别代码,国家名称有统一的代号,还有统一的国际专利分类号。
四、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1.专利请求书
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
⑴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
⑵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⑶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
⑷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
(5)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6)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
2.专利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详细阐述发明技术实质的文件,供专利机构审查、印刷、公布并征询意见。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说明书的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⑴扉页。在扉页上印有专利文献和有关法律文献的著录项目。专利文献的项目可分为四部分:
①号码。文献号、申请号、优先权申请号。
②日期。申请日期、优先申请日期、公告日期。
③名称。出版此专利文献的国家的、地区的或国际产权管理机构的名称、优先权申请案提交的国家名称、与文献有关的人员的识别(系指申请人、发明人、律师等)。
④有关技术内容的情报。文摘种类简述、国际专利分类、本国分类号、发明题目、不包括在叙述正文之内而单独列举的有关先前技术的文献目录、摘要或权项。
⑵正文。正文包括:
①名称。名称应能准确和简明地确定发明对象,与发明范围完全相符,与专利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②序言。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创立发明之前本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与技术优势等。
⑧主体。这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说明发明细节和解决的手段,往往列出若干实例和最佳的实施方案,并说明采用本发明后将会得到的技术经济利益等。
④附图。附图主要是说明说明书中所包括的零部件或各种方案,图的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的文字内容。附图包括示意图、线路图、图解、工艺流程图和其他绘图。
3.权利请求书
权利请求书(又称请求权项)是专利申请人要求法律保护的对象或范围,即发明人的独创部分,是排斥他人无偿占用的具体内容。
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主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本身所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是就前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先引前述权利一项或多项,后写特征。写引用部分时,只写明被引用权利要求的编号即可,并尽可能把编号写在句首。在写特征部分时,应写明附加的技术特征,对被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进一步加以技术上的限定。
权利要求书应该正面地、清楚地、完整地、准确地限定说明书中所描写的发明技术特征,并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所用的技术术语也应与说明书使用的相一致。
4.说明书摘要
摘要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基本组成因素或主要技术特征的简短陈述。它可以帮助专业人员或审查人员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摘要一般包括题目和摘要本文两部分,字数一般不超过250个字,并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5.外观设计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的内容及格式,基本上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相同,但是要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申请外观设计,除提交请求书外,主要应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图片或者照片应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或不同状态,清楚地显示出请求保护的对象,必要时也可以附送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6.其他文件
前面所述五种文件属于各国都要求提交的基本文件。此外,根据各国规定及各类申请案的特殊原因,还有以下几种文件:①证明公约优先权的文件,可与基本文件一起提交,也可以稍迟些日子提交。如英国、日本和西班牙的迟交期为三个月,法国为四个月,美国为六个月。②证明展览优先权的文件。③申请转让证明,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发明人申请制的国家,当非发明人提出申请时,非发明人同时或事后在规定期限内要提交“转让证”。④专利代理人承办事务的委托书,如《发明人委托专利律师承办专利申请的宣誓》。
对于企业在商标转让中因内部问题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法律纠纷的范畴。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和保护自己的权益。作为行政部门,商标局一般不介入。
1、但是,如果商标转让申请仍在商标局进行转让审查的过程中,为方便当事人主张权利,商标局将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期限处理此类商标转让纠纷,当事人应当尽快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超过期限的,商标局将继续进行相应的正常商标转让审查程序。商标转让申请一经商标局核准并公告,该商标的转让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权威问题上,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措施,暂时冻结商标转让后权利的行使,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相关商标转让纠纷。
2、对于非法转让假冒、伪造商标的,要通过当地公安部门伪造印章、证件、非法占有财产等方式进行刑事鉴定,然后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
3、商标局作出的“不予受理”、“不予核准”等行政决定的行政争议,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映或者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注册商标的转让,自核准公告之日起,才享有被转让商标的全部合法权益。注册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前,转让商标的实际权益仍属于商标转让人。
4、因此,商标转让申请审查过程中的商标权益,只能由双方在商标转让合同中事先约定。为保护双方利益,在申请商标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转让协议,对上述可能涉及的问题逐一进行说明,并在当地公证处公证。
35类以前是一个模糊的商标类别,引起了很多争议。但是随着每一个版本分类表的更新,我们发现它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重要,对每个企业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如今,35种商标申请的比例显著提高,但很多人仍然不知道是否应该申请。今天,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35种类型,哪些企业需要申请。[3508]单一服务[3509]药品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或批发服务根据这些组别,我们大致可以归纳为:6类公司必须申请35类商标:
(1)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机构。类别参考: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广告宣传、广告稿撰写、广告代理等。
(2)进出口贸易公司,电子商务等销售和贸易服务。品类参考:进出口代理,市场营销,电话营销,网上营销,为买卖双方提供商品和服务。
(3)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主要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服务和商务研究服务。经营管理,主要为酒店管理、商务顾问等(即为企业服务的企业)品类参考:商务管理辅助、酒店商务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务信息、民意调查、通过网站提供商务信息等,同时也适用于公关公司、商务服务公司等。类别参考:医药、兽医、保健品及医疗用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医药零售或批发服务等。
(4)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公司和人事管理公司。类别参考:职业介绍所、演员商业管理、人才选拔心理测试等。类别参考:会计、票据领用、会计报表、业务审计、纳税申报服务等。更广泛地说,35类企业都可以考虑注册保护,因为社会科学技术发展太大,行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各类商标越来越灵活。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参与相应的服务。我们更愿意把它看作是每个企业都需要注册的通用类。主营会计、广告等九类业务的企业,必须注册35类商标。此外,经营范围涉及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企业的,还需要注册35类商标。
申请人注册商标不属于35类的,建议注册35类。因为35个门类比较全面,最重要的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广告、商务管理、酒店商务管理、特许(连锁)经营、进出口代理等都在35个门类。如今,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网上服务盛行,这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因此,建议注册35个类别注册35个类别,即使不使用,也要防止他人恶意抢占;(注:35个类别在所有45个类别的注册率中)。至于很多传言,据说所有企业都必须注册35类商标,我们不应掉以轻心。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是所有的都需要注册。
经常有企业问,我们的商标驳回了或者部分驳回了,到底要不要复审?有些企业认为,商标局下了驳回通知那就是没戏了,复审也是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而且复审的费用可比单独注册一个商标的官费和代理费还要高。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商标驳回,我们到底要不要做复审?下面,小编就要不要驳回复审谈谈自己的看法。
(1)驳回复审是商标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放弃,唯一能走的路就是驳回复审。如果不提起复审,商标申请人将彻底失去该商标;
(2)商标是人工审核的,因此每个审查员的专业范围、知识面以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受到主观方面的影响。而提交驳回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合议组,结合商标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及所提交的实际使用证据材料等综合判断,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金昌商标注册时一人审查而存在的主观性较强的问题;
(3)可以有效延缓时间。有些商标是同一申请人申请的,或者是同一个负责人申请的,但因商标未能及时转让或商标申请人名称变更,未能及时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等情况,从而造成了商标局驳回,这种情况,只要提交复审材料,并办理相关商标转让及名称变更手续后,即可获得通过。因此,小编提醒商标驳回的朋友们。应当找到合适的商标代理机构来帮自己进行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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